2012年8月7日在蘇寧易購購買一臺HTC T328W的移動電話一臺、不到一年就出現了故障、拿到蘇寧東莞當地的門店申請維修、門店告知自己送修、在自己送修維修了兩次的情況下還是不能使用、我明確提出要求換機、售后說要再進行檢測才能換機、我去了東莞威尼斯蘇寧門店、一個當班的姓張的督導他當時就說手機不是在我這里買的、在網上買的你找網上去、網上又說讓我找當地的蘇寧就可以啦一直在踢皮球、
在網上投訴后28號的下午17:32分接到一個02566996699的電話、自稱是蘇寧的,不問原由就說你要自已去昨三次的鑒定我們才能換機、告訴我這是國家的規定、我下面粘了一段手機三包政策(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這里我沒有看到什么第三次的鑒定、我在蘇寧買手機為什么讓我自己找售后、為什么在我買電話時沒人告訴我錢到售后去交,機在蘇寧領取、這樣我就知道我在哪里買的啦、而且在我維修期間沒有給我提供備用機(送修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后收回備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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