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05-30于質量萬里行投訴三星電視,具體內容如下:“2008年,本人結婚,在保定國美(裕華東路店)購買了一臺三星LA46M8液晶電視,13000多元。按說花了上萬元的電視,質量應該有個好的保障,結果才看5年多一點,液晶面板就出現了質量問題,屏幕上方出現一條一尺來塊的黑線條,不停閃爍。……”
三星后來和我聯系,派來個售后的,經過一番專業檢測,最終判定為液晶面板排線焊點損壞,靠人工沒辦法修理,說只能換面板,但是面板要整機價格的80%以上,說還不如換個新機子呢!
后來我因為工作忙,沒來得及上網回復,結果今天一看,商家答復說解決了,這是真正解決問題了嗎??
的確,相比三星電視的垃圾質量,我對維修人員服務態度還算滿意。但是,我的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解決,本人系工薪族,花1萬4千元買個電視,看不到5年,就出現如此嚴重、無法解決的質量問題,我實在無法接受!大家說說,這不算是質量問題嗎?我承認這個產品已經出了三包范圍,但是,這么一個上萬的電器,5年就壞得沒辦法修理了,這不是嚴重的質量問題嗎?三星廠家你們捫心自問,這不是你們的原因嗎?這不是在嚴重傷害普通消費者的權益嗎?我要求換貨或者免費維修!!!但是,三星公司,你們能負起這個責任嗎?
各位想買三星家電的朋友,好好想想吧,這么一個商家,你們還能信的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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