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平安保險購買車險,正常保險合同期為每年12月3日至次年12月4日,2010年,平安車險電銷2009年9、10月通過電話邀請我提前購買次年保險,經過多次騷擾,在2009年11月份提前購買了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12月4日的綜合車險(保單號:10712000301009011384),2011年再次被電銷電話騷擾,邀請購買2011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4日的綜合車險,11月22日決定購買,得到平安通知,說是上一保險年度出險5次,保費上浮,并且在保險平臺公布信息,造成其他保險公司上浮保費,當時沒在意,繼續購買平安保險,保費比上一年貴出2千多元,在接收保單時發現其中有兩次出險是在2010年11月30日,并不在上一年合同期內。致電平安,解釋說從投保之日算起。但在購買保險時沒有任何明確的說明,并且個人認為屬于嚴重侵害投保人利益,假設2個保險年度共計出現5次,分別是上一年度2次,本年度3次,如果不提前購買,那么都不會出現保費上浮;如果提前購買,就有可能出現上一年1次,本年4次(按照投保日期計算),這完全是保險公司設計的一個欺詐圈套。
希望能夠得到幫助,哪怕投訴最終不成功,也要將這個圈套公布于眾,避免廣大車友受到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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