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7年還是08年的時候在學校辦理過一張工商銀行的卡,當時宣傳的時候說該卡只是針對學生辦理,異地存取款不收手續費,然后填表交身份證復印件,辦理后也有使用,到畢業以后忙于工作就沒使用該卡慢慢就淡忘,本月22號偶查發現居然有920.28的欠款,因為害怕再產生高額費用第二天還了款還,款的時候居然又多了8元的費用,之后打電話投訴要退款,但是處理結果只給我一個解釋為什么會產生費用,而且回復我的工作人員態度非常差,說這個卡是透支10元的信用卡,我最后一次使用的時候多刷了9.6,那9.6不是我故意要刷的,之前我存錢在卡上也沒注意用了之后還剩多少,工作人員潛意思就是說這張卡我沒有盡到管理的責任產生那么多費用是我自己的責任,剛才我還打電話到95588查詢當時辦理的時候登記的電話號碼是多少,客服說沒有電話號碼登記記錄,還說催款的通知已經給我發過,所以現在不能做退款處理,而且我拿不出證據說他們在介紹此卡的時候沒說明這是信用卡,我還在申請單上簽字了,他們在申請單上已經說明是信用卡,我在這里想說的是信用卡辦理的時候能針對學生辦理嗎?沒有電話號碼的也能辦理嗎?沒有收入能力的也能辦理嗎?用戶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就應該承擔這些費用嗎?難道就只有我一個人說你們在辦卡的時候已經說明是信用卡嗎?所有東西都已銀行的為主那辦卡的人就沒有解釋權?難道法律就能放縱這些銀行的不合理行為,現在不知還有多少同學對這張卡的實際情況不了解正造成巨大損失,銀監會的電話我也打過,說我對處理結果不滿意他們才能處理,我現在就對他們的結果不滿意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