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華商廈強行要求員工購買唐坊白酒,最便宜的240一箱,一箱六瓶,必須買,員工不買的話主任就得擔著買下來。前些日子讓員工賣電視,TCL的結果一大半殘貨,被顧客找回來,退的退換的換;然后又非強迫性的讓員工賣黃金,中國黃金和老廟黃金,第一名的有獎金,結果第一名的獎金是代金券,只能買玉,獎金不說,黃金也有被顧客找回來的,原因是掉色,有人說黃金含金量不足,這個含金量問題我倒是還沒有核實只是聽同事們說的;現(xiàn)在又讓我們賣酒賣不出去就得自己買,這種強行逼迫購買應該是屬于侵權行為吧????就因為員工不買酒已經(jīng)有辭職的了,當然,領辭職報告時沒說是因為酒,要說是因為酒辭職報告是不給的。現(xiàn)在酒大家又妥協(xié)了,下一次還不知道又讓我們買什么殘次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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