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改建農村住房兩層,占地180多平方米。2010年6月15日,因為二層樓房打板,委托當地運營商侯檢文購運水泥,侯檢文從華新水泥湖南省郴州市安仁縣代理商周新華購運了10噸華新水泥,錢款交由侯檢文代收,但未給開發票。由原來第一層樓房原班施工隊伍施工,施工當天二層樓面就出現不少裂紋,3天后樓面出現大量裂紋,連水泥梁上都出現裂紋,遇雨天屋頂漏水嚴重,給房子造成極大安全隱患。當即把問題反映到代理商周新華出(周新華系安仁縣靈官鎮文化站站長),周之后聯系到華新水泥廠湖南郴州分廠,10天后,周偕同華新水泥郴州分廠2名工作人員來到我家現場,證實房子問題后抽取水泥樣品回廠化驗,并承諾1個月內盡快給予答復。但一直拖了3個月,卻是杳無音信。聯系代理商也是再三推拖。2010年10月,再次催促,代理商周新華叫運營商侯檢文送來一張所謂合格的化驗單,但化驗單日期和號碼根本對不上所購水泥單號。我們提出質疑,并一再要求廠家來人答話,代理商周新華及廠家卻一再推延,直到2010年11月,廠家才再次來人,視察過程中廠家態度惡劣,理由漏洞百出。報當地派出所現場證實下,廠家說上次抽樣根本沒有化驗,并把責任推到代理商周新華身上,周新華反過來把責任推到廠家身上,如此推來推去,事情不了了之。全過程我方備有攝影錄像,并有代理商、司機和當地公安機關證明。但至今廠家還未給出任何答復。改善農村住房本是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號召和舉措,現在卻因為不法廠商的危害,住房變成了安全隱患房,嚴重影響到農民的生活和生命安全與質量,給老百姓造成了極大精神和經濟損失,望給老百姓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