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12~2010.6通過北京春源恒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在方莊芳星園2區乙10號7071居住,押金800元,但是合同期滿后北京春源恒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沒有退還押金,后來要過好多次,總是拖著不給,最好一次是2010.10月,我到你們公司去,他們承認可以退還押金,后來又說根據合同,少交一天租金就扣多少錢,我說我早就按時交費了,他們教我拿出證據.租金我是直接打給他們的,哪個證據,所以到現在他們一直拖著不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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