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消協領導,你們好: 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最近,我遇到了一件頗感無奈的事件,想向你們申請援助。我在2011年4月份購買了北京住總正華房地產公司在順義開發的紅杉一品(10號樓1單元103室)精裝商品房一套。 在簽訂售房合同書時,約定最遲于2011年10月31日底(前)開發商將房屋交付業主。在2011年10月10日開發商通知我收房。但收房后,我們業主面臨了諸多問題,先后與開發商經過多次協商,至今未得到圓滿解決。而就在2011年12月17日再次與開發商交涉時,開發商代表郭楠更是將我們20幾名業主丟在售樓處,并以找上級領導為由一去不返。對于開發商強硬無理的態度,我們無奈只好向各位領導如實反映問題,請領導協助解決。 1、虛假宣傳,偷工減料,裝修質量問題嚴重,裝修合同不符合法規要求:(含部分裝修合同復印件一張及開發商媒體宣傳頁一份) 業主購房時,房屋銷售員介紹的,包括開發商在媒體上宣傳中一致聲稱,他們所銷售的是精裝房屋,其中精裝修費用標準為2500元/平方米。而實際業主收房時,發現房屋裝修品質與購房時所看到的樣板間相差甚遠,更達不到2500元/平方米的裝修費標準。 業主收房過程帶有明顯的強制性、欺騙性。關于業主對裝修質量提出的質疑,開發商均以合同約定為由,不作正面答復。請各位消協領導查看,開發商所擬裝修合同中,所有裝修材料品牌、規格、數量等都未作明顯標示。另外在合同底部還作出“出賣人保留在同檔次品牌產品中調整產品品牌的權利”的聲明。但所謂同檔次的依據和規格標準并未明確告之業主。其中,對于消費者購買的房屋存在以次充好及偷工減料問題(整體廚柜后背墻面未作貼磚處理等)雖然收房時承諾會盡快給予解決,但至今已近兩個月還未圓滿處理,對有些問題最后竟以無法解決為由,不再予以理會。 另外,對于房屋公攤面積部分,沒有精裝修,也收取2500元/平方米的精裝費,極其不合理。 所以作為消費者我懇請消協領導協助要求開發商出示樣板間與業主所購房屋的建筑材料的詳細清單。以確定開發商對于房屋裝修質量上是否存在問題。 2、沒有達到入住標準,強制業主收房,強制收費;(附購房合同文件復印件3份) 購房合同約定——市政基礎建設中的供暖:2011年10月31日達到使用條件。收房后,雖經多次維修,但至今部分業主家中暖氣溫度及不達標,最高溫度僅在15.5攝氏度。 合同中約定——其它設施幼兒園:2011年12月31日達到竣工,現在已經是12月19日,開發商仍在作售樓中心,對于此項約定,開發商要給予正面答復。 合同中交接手續中明示不得以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但在業主收房時,開發商的程序帶有明顯的強制性和欺騙性。 【列表介紹收房程序】 1、銷售通知業主收房;2、業主到場領號;3、銷售協助業主復印證件;4、叫到號碼后由銷售陪同交納(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產權代辦費);5、與產權代辦公司簽訂代辦協議;6、由精裝修負責人帶領驗房(其中所有裝修問題,都由精裝修負責人記錄,對于業主提出異議,均以簽字后馬上修復作答);7、驗收簽字;8、簽訂物業管理等諸多合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