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開發商有多“黑”,你還敢買房么? ————————太原市人大代表、山西千里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劉千里惡意違約、惡劣訴訟過程 購房經過:2006年7月24日購房人購買了山西千里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柳巷南路(千里商廈)105號底商,購買時,樓座主體已封頂,五證齊全,購房人全款付清,雙方簽署了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在太原市房地局網簽、備案。合同約定交房日期為2007年5月31日。2008年開發商違約要求解除合同。至今300余萬元房款被開發商占用,開發商還企圖將房產出租。 惡意訴訟過程:購房人于2008年1月到法院起訴了開發商,開發商以種種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在法庭上,理由花樣翻新1、整體經營2、規劃變更3、情勢變更4、土地部分為劃撥5、該房產變成消防通道。甚至不惜說自己是違法建筑,不能買賣,是政府不講理造成其必須違約,將責任推到政府身上(嫁禍于政府的內容法庭均有詳細記錄)。 一、二審,開發商惡意訴訟,玩弄了大量的手段,反訴、當庭撤訴、另行起訴,至一個購房糾紛,訴訟耗時4年,達8次訴訟,16次庭審,7次判決(裁定)。還有很多人大領導,百姓的父母官給法院施壓,盡管如此太原市區院、中院還是秉公辦案,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宣告開發商敗訴。但開發商又到山西省高院提請再審。 山西千里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有著“純種”的開發商血統:“強拆”“自焚” “少批多建” “惡意違約”“違法銷售”“不辦房產證”“拖欠工程款”“老賴”“假賣房真融資” “一切責任推向政府,開發商最無辜” … …,最重要的他還披著 “市人大代表”的外衣。 憑借“市人大代表”身份及充裕的資金,開發商在社會上、在法庭上胡作非為、欺壓百姓、欺詐購房人。這樣的人是民選人大代表,政府的座上賓,百姓的代言人。 法律、300余萬元標的就是這樣讓開發商,在法院玩弄了4年之久。6年的漫長購房路,我們老百姓很無奈。 開發商可惡至極,公平正義對百姓來說基本上就是天上的星星、水中的月亮,百姓只能看看絕對可望不可及。 普通購房人只知道購買五證齊全的房子,只知道房產是否封頂,怎曉得買房,買五證齊全,買已經封頂的房子,有如此多的陷阱。 溫家寶總理說: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明白這一點還遠遠不夠,公平正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公平正義不是搭順風車,要靠我們百姓自己起來斗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