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9月底購入春和景明一套三室期房89平(精裝房),定于2011年9月30日交房,于2011年10月28通知收房。 第一:我們業主要求最基本的《竣工驗收備案表》都沒有。并讓我們收房(開發商說這不是收房,等維修完了在交房),驗房前必須先繳納半年物業費,然后才能帶領前去看房。收房現場以下7條里的東西均無。 1、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2、《住宅使用說明書》 3、《竣工驗收備案表》 4、面積實測表測繪單位實測面積明細。 5、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工程竣工圖紙或設計單位施工圖 6、《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7、《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第二:至今未收到裝修鑰匙。交房時應該兩把裝修鑰匙交給業主,但開發商交房時說讓工人丟了一把,一把留裝修公司好負責維修。。。所以業主沒有。 第三:金水路號稱青島第二條香港中路。2014年世界園藝博覽會就在我們附近舉行,開發商宣傳時說物業是星河灣的物業。。。結果是臨時成立的一家。宣傳時說小區內有小溪,結果是噴泉。 現在說說房屋存在及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1洗手間往二樓漏水,主臥墻面滲水,洗手間墻外滲水。 2洗手盆上方燈的線路壞了。當時和開發商的人一起去的,一拉電閘,像放了個炸藥,那個響。差點沒嚇出心臟病來。(不是燈泡是線路問題) 3洗手間設有通風煙道,大約40*40*250cm,但沒有通風口,問為什么說:有窗戶不用通風口。。。但占用我的公攤面積了,我問這方面的專家了,說這是錯誤的。需賠償。 4屋外走廊兩個感應燈沒有一個好用。 5現在房子都沒修好沒交房,物業費已經開始從2011年12月1日開始扣了(憑什么)。 至于其他的問題(次臥窗戶東邊比西邊斜兩公分、廚房管道漏水、墻面空鼓、陰陽角S形、室內門關不嚴、地板下有空的地方、空調口比國家規定的要小,等等等等)我也不追究了,以上5條能解決就算謝謝在忙的兄弟姐妹了 聯系開發商,開發商給個私人電話說是負責項目的經理的,項目經理把我T倒裝修隊,裝修隊把我T到物業,物業又把我T到開發商。我N次無語了。 給他們打了N次電話,在現場找了N次,但開發商從來就沒有聯系過本人,好像業主是空氣一樣。現在小區好多家漏水。。。估計質量存在嚴重問題。我覺得這樣的房屋政府也不能驗收合格吧,怎么就交房呢。 現在都2012年2月19了,開發商至今沒有主動聯系過一次本人,積極的去面對問題 再次感謝質量萬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