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曰購買中銘公司出售商品房,約定2009年10月30曰前交房,至今違約無法合法入住。找商家理賠,商家有位張經理出口未收房產,本人不服于2010年底狀告中銘公司,法院受理,半年后法院判中銘賠違約金(2009年—2010年)三萬多元。至今中銘公司無法提供三書一證一表合法手續,有些業主只有受氣入住,入住后發現四周墻是空心墻,電視機無法掛墻,中銘公司拿著國家規定可使用空心磚擋箭牌,不理會業主。空心磚其實就是糕點磚,手捏就碎。
2009年5月1曰購買中銘公司出售商品房,約定2009年10月30曰前交房,至今違約無法合法入住。找商家理賠,商家有位張經理出口未收房產,本人不服于2010年底狀告中銘公司,法院受理,半年后法院判中銘賠違約金(2009年—2010年)三萬多元。至今中銘公司無法提供三書一證一表合法手續,有些業主只有受氣入住,入住后發現四周墻是空心墻,電視機無法掛墻,中銘公司拿著國家規定可使用空心磚擋箭牌,不理會業主。空心磚其實就是糕點磚,手捏就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