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2011年3月27號在紹興正大裝飾商城方太旗艦店定了一套價值27850元的櫥柜,并與2011年7月4號全款付清,簽定于2011年9月5日交貨,但到交貨期時,方太店關閉,后由正大店和寧波廠方出面協調:對原先經營者和我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于賠償,并承諾于2011年10月31交貨。后實際交貨于2012年1月,我發現所交貨的櫥柜和我所定的嚴重不符,一共付了12個柜子的款子,實際到貨安裝11個柜子,這11個柜子中有5個柜只尺寸做錯,而且所設的吧臺根本裝不了,后與新經營者協商,把少的柜子補上,經營者不同意退我吧臺款,我沒法就說吧臺不裝了,結果來安裝臺面時,不僅吧臺的臺面石材沒給我,而且把兩塊不同色的臺面裝上了,裝好后安裝工偷偷告訴我我才發現,交涉到今年3月才給我更換,更換前和正大商城及其經營者要求退我多付石材款,第二次安裝前,方太臺面安裝人員實地來我家量實際臺面尺寸,量的是不含吧臺的尺寸。后安裝時其所帶來安裝臺面也剛好,沒我所付吧臺的石材,我共付6.62米的臺面款,實際安裝5、072米臺面,單價為1480元一米,到現在為止,我既沒收到我所付的臺面石材,也沒收到我所多付的貨款!我在紹興正大商場購物,看重的是他所承諾的質量問題先行賠付,但我多次與其反應,都沒幫助解決,說臺面問題不是質量問題,我覺得同一臺面有2種顏色這不是質量問題那是什么問題?我現在要求正大裝飾商城幫助我,先行退回我所多付的臺面款,我不要求對我時間上精力上一系列的賠償,只要求退回沒裝在我家的我所付的石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