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午飯過后逛家樂福,兒子要喝酸奶,自己挑了一瓶丟在購物車上,結賬、回家,到家后兒子就要吃了,我老媽就拆開來給他吃起來,沒吃幾口兒子就不要吃了,沒想到過了會就吐了(不知道是過期了氣味不好,還是真的反應了)老媽慌了,喊了一下我,我聞著那奶味就不對頭,就看了一下生產日期,NND 20100809 保質期21天,也就是說 快過期1個禮拜了 再說這種乳制品一般都是提前下柜的,他居然還在賣,所幸的是兒子沒大礙,都吐掉了,連午飯都吐出來了,折騰到傍晚吃完晚飯,我和LP一起去家樂福理論,一個雜物主管說賠我50塊(只夠我付打的費)不答應,后來打了幾個電話,說換個主管來和我們談,好了我們等了15分鐘左右來了一個胖嘟嘟的小歪,看都沒看就說不是他們這里買的,這瘋狗,一聽我就火大,怒吼幾聲,想打架了,后來圍觀的人也多了,說還是報警吧,想想也對,一個110過去,又過了15分鐘左右,又換了一個人下來了 自稱經理,(可能是110打電話給他們的,因為后來110沒出現)過來說話客氣、態度很好想想也算了,就叫那瘋狗給我們賠禮道歉,賠了我們120塊錢 在聽他們通話中聽到,好像今天賣出10罐 是伊利大果肉300多毫升的 單價:10.50元 有買的要回家好好看看了~~哎。。。最后希望那瘋狗牛奶主管好好反省反省,一個主管怎么連一個小學生的誠實都沒有,家樂福的上級領導用人還真是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