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1年9月12日在西安旅游,匆忙中看了下西安萬科城的項目,當時時間2個小時,時間有限,匆忙中就定下了一套房子,當時說然后10月份付了30萬的首付。當時銷售人員說認購書可以變更轉讓或者退。后來然后跟他們溝通去退房的事情,因為我不在西安工作,在西安也沒有社保,根據西安市限購令,我屬于不滿足西安買房條件的。我本想以此方式去申請退房,但是因為太信任銷售人員,因此在給開發商的申請書里沒有說明這條,現在銷售人員在中間出于業績作梗,本來我都在12月4號去西安辦好了全款退款的包括1萬塊的押金,當時該銷售員請婚假,她讓我到西安找他的主管辦理的,并給了回執給我。按照他們給的回執,30個工作日要回款的,但是在我沒隔一個星期的催促下到2012年2月13號才30萬首付打回,又跟我說1萬的認購書的定金不給退了。因此向你們求助,幫忙看下如何把那1萬塊錢給追回來。 我手上有他們給我的31萬退房款辦理回執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