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在長沙韶山南路的紅星美凱龍建材市場定了牌子為“陶一郎”的瓷磚。因為五一節期間紅星美凱龍市場有活動返點6%等一系列活動,并且“陶一郎”牌子的店面經理和銷售員也都因為五一期間自己的牌子的廠家有銷售額指標而多次懇求我們提前把以后需要的瓷磚先預定下來,為了湊足他們的銷售額,他們同意給予比我們更早以前在此店購買的相同一款瓷磚的更優惠的價格,所以在5月1日當天,我們就付了44480元款項作為定金,當時具體付這些的金額的依據就是多付一些定金享受活動,反正最后多退少補。而在那之前和之后到現在為止,“陶一郎”還沒有派任何人前往送貨地址實地測量做方案過。而當時結算完以后,“陶一郎”的門店經理王向又以給我們的價格實在優惠等說辭,請求我們把商場活動返利的6%讓利給他們,因為當初考慮到后期的服務保證問題,怕如果價格實在壓得太低,他們的后期服務上會沒有動力,所以也沒多計較,就許諾另外把錢打到他們的私人卡上,并且于2011年5月1日14:04通過網銀打了2669元到戶名為王向的建行卡上,有銀行的回執單可以證明。當時定的這批瓷磚,是為一個辦公室的裝修預定的,而當時我們自己住的房子的裝修尚在進行中,所以在一開始談這批交易的時候,就明確說了我們的辦公室的裝修方案都還沒開始定,裝修圖紙都還沒開始做,而當時王向等人也許諾沒有任何問題,只要我們在要使用瓷磚的提前一個月通知他們即可,因為他們需要時間準備。 后來由于考慮到裝修地點的一些實際情況,認為現在乃至未來的3年之內在此場地辦公都不是個合理的安排,故在過了一個多月以后便到紅星美凱龍“陶一郎”門店里告知當時的業務員和店長我們的變故。而在聽我們表述完了以后,說由于經理不在,回頭會和經理轉達然后讓他和我們聯系。而在隔了幾天后王向才電話和我們聯系,那時候我們身在外地,之后由于其他事物纏身也沒有時間立刻處理此事。后來等到十一月份再次去他們店里時,原始接待的銷售員已經離職,而王向也以此為借口之一,說要收取一定費用。先是說元旦會有結果,后來又拖到春節后,最后說要扣取3000元的費用才同意退款。可是最終強行收取了5669元費用,并且沒有給任何憑據。對此我們感覺極度的不滿與被動。 首先,他們所說的費用里包括了業務員的傭金抽取和瓷磚已經發貨到長沙倉庫,有倉庫儲藏成本。對于這一說法,都有很大疑問。第一,瓷磚的下定時間和最終的交易成交時間本來就是不受時間限制的,如果在下定的時候,就說明了在多長時間內一定要取貨并且把此交易完結的話,應該有很多人就不會選擇在促銷期間下訂單了,因為裝修不是一件小事,過程一般不會很短,而且過程中很容易會有很多變故。對于這個行業的商家,應該比消費者更有經驗,所以在業務提成方面,應該就有自己合理的分成方式。像人家移民公司,那一個業務做下來有好幾年,回頭沒成功了都還全額退款呢,別人難道沒有業務提成方面的費用?這個是基本信用問題,難道一個公司和客戶推銷產品的時候請客戶喝杯茶,回頭客戶不買了,還得付他茶錢和員工來推銷的工資啊?難道我們下了筆訂單,業務員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