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7月底賣掉2套老房子(一套我婚房,一套我公婆的),貸款60萬購買了位于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新建西路綠地海泊華庭7號401的一套183平米的住宅,因為是期房,房子是12月25號交房的.我們在11年10月的時候發現房子天花板有滲水,向開發商反映此事,他們承諾會進行修理.25號如約交房的時候沒發現異常,但一周后我們去新房看,發現客廳天花板有一條長3米多的裂縫,中間寬兩邊窄,我們隨即拍下照片并在物業的陪同下和開發商取得聯系,后開發商工程部的人員讓工人把裂縫的粉刷層鏟掉,沒有看到明顯的裂縫,但有明顯的修補痕跡,開發商也承認曾作過修補,但不明白為何還會出現裂縫,后我爸爸又將水泥層敲掉一點,發現里面有裂縫.開發商承認這是質量問題,我要求換房,他們卻說要我出具第三方證明.他們只是答應幫我修,但這個220萬的房子是我傾其所有還背負巨額債務才買來的,之前已經修過還出現這么長的裂縫,現在再修誰能保障不會再出現裂縫?而且這房子本來是準備馬上裝修要入住的,因為我們已經沒有地方住了,但現在我都不敢動工,裝修以后再出現裂縫的話開發商可推說是裝修引起的,到時候我要再維權就更加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