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北市區華龍人家龍泉物業2012年6月1日上午起對停在地面上的車收取每天10元的停車費(以前每天5元,翻了一番)。在此之前沒有任何公告,突然之間提價,根本不征求業主的意見。 是誰給了他們這么大的權利漲價?而我們業主的權利誰來維護?社會的和諧從何談起? 每天10元,那一個月就是300,一年就是3600,如果一天進出兩次,那費用就翻番啦!7200元!!! 2.小區地下停車場寧愿空著也不設臨時停車位,此時又提高地面車位的收費,這不明擺著要強迫業主購買車庫嘛。 小區有地下停車場,但是現在空著。以前,地下停車場允許停,收費都能接受。但是后來租金翻了一番。現在至少空著1000多個車位,都是沒賣出去的。如果租金合理,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愿意停在地下車位,小區的管理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