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非全封閉園區的小區,園區可以隨便進出汽車,在下午飯間間隙的一個多小時,我家丟失了一個電動車電瓶,當時天都沒黑,電瓶非常重,個頭也有近半米的高度,就是成年男性這個重量提在手里,是非常明顯的,保安說沒有發現,可是這么明顯的電瓶不可能就消失了。當時我們報警了,我們分析是用車拉走的,園區里可以隨意進出車輛,才導致電動車的電瓶丟失,所以我們要求物業作出賠償,至少也要給個說法。因為這個事情,我們還沒有交物業費,物業打電話來態度也非常不好,所以我們家人都很生氣,我們都認為物業應該為財產的損失付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