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10月10日在石家莊懷特裝飾城,以交全款(26000元)的形式訂了韓麗櫥柜,當時答應最多2個月安好(合同規定不超過3個月),但是代理商以各種理由欺騙我們,遲遲不安,在我們的再三催促下,一直到2012年的3月份才安,安完后發現櫥柜的樣子和圖紙不符,大抽屜旁6個實木小抽屜私自去掉了(費用已收),櫥柜有的門板用的是薄內側板,并安了櫥柜不安臺面,(合同規定不超過7天),我們天天催,一個月后終于把臺面安上了,(和安臺面的師傅聊天,他說他們的廠子還沒廠名),結果沒安臺面下面的龍骨,后來又催他們補上,這個過程持續了7個月,到5月份又催他們把以次充好的門板換掉,并把這些情況反映到韓麗總部,韓麗總部派鄧經理來石家莊解決,當天中午鄧經理和新代理商一起到我家查看了圖紙和櫥柜實物,我要求退貨,鄧經理不讓我和原代理商再接觸,說代理商已變更,一切問題有新代理商處理,勸我別退貨,他保證我的產品滿意為止,下午新老代理商、廠方代表和我四方口頭協商:如櫥柜不按圖紙復原,補償損失5000元(其中代理商多要的2000元,樣子違約和時間違約3000元),并答應盡快把以次充好的門板和碰壞的兩個門板換掉。隨后我去了一趟外地,回來后,我找他們趕快解決,新代理商和鄧經理以老代理商找不到為理由,遲遲拖著不管,找的急了就說只能把次板換掉,但也沒行動,我和他們協商不要補償,只要按合同上樣子給我做好就行,鄧經理說不可能,一是太麻煩,二是費用高,難道我付了我該付的錢,而不能得到我該要的東西嗎?鄧經理并且不負責任的說,是老代理商的事,和韓麗沒關系,等把老代理商找到才能解決。我們協商時代理商已變更,老代理商找不到與處理善后有關系嗎?我們真無奈了,我要求按合同做我要的櫥柜過分嗎?我投訴到石家莊工商局維權辦公室,拿廠家沒辦法,負責華北銷售的鄧經理推脫責任,我給他打電話他不接,新代理商說不是他的責任,石家莊懷特裝飾城也沒辦法,他們以老代理商找不到為由,都推脫責任不管,給廠家投訴,廠家沒反應,根本不把消費者的權益當回事,快11個月了,櫥柜仍然沒安好,有的門板使用的是內測版以次充好,實木的6個小抽屜偷工減料私自去掉了,做臺面的合作商不是正規廠家,希望媒體,主管部門為我這個深受傷害消費者做主,嚴懲他們不法商家,我期盼問題早點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