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0月28日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精裝修),并交納了90%房款171000元,購買了該物業3號樓1204房,合同約定2008年10月30日交房。2011年,我接到一個收房通知,到房里一看,不僅裝修質量很差,衛生間的門只能打開一半,而且合同上承諾的配套設施根本不到位。更重要的是,這個項目區沒有通過國家驗收,因為還有許多在建項目沒完成,或根本沒動工。在這種情況下,我沒有收房,請他們按約定改進裝修和完善配套設施,待國家驗收合格后通知我交房。 結果,至今就沒了消息。打電話找不到人,找到人就說你等通知吧。 購房合同規定:“逾期超過90日,……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二(該比例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至今逾期5年多,第日違約金34.2元,至今違約數額達6萬多元。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時候能交房,并且對該物業的裝修、設計質量均有質疑。 據一位業主在業主論壇上的消息說:山東省威海乳山市銀灘海景房(龍悅銀灘海景花苑),開門唯一逃生通道還有30厘米,冬季雨雪滿貫進未封閉的通道,所有門都凍住,消防管道,自來水所有管道全凍住。夏季雨水從走道滿貫進屋。開門就撞傷門口走道上的人,如果個子高的被撞還可能墜樓身亡。廁所還不足1平米(馬桶剛剛放下,如廁只能兩條腿不能分開坐在馬桶上,還不能關門,只是個老上海人用的馬桶柜子),等等很多情況,奇房共賞吧,這種房子住都住不了,涉計、審核、施工、監理、政府、消防全通過。房子蓋好了,準備驗收交付給業主。這里是寒冷地區,整個冬季平均零下,最低氣溫-14度。 另一位業主說:9月份認購龍躍銀灘海景花園5號公寓的業主注意了,不知道開發商在高什麼鬼,一開始讓購房者交5萬認購費,說是10月月底開盤,但是到11月份也沒開,去售樓處去找。以種種理由搪塞,最后說退款,但是要等到12月底,這兩天電話過去他們又說要等到春節后,開發商這種行為就是欺騙購房者,希望購房者們相互聯系一下,向開發商討個說法。 該物業爛尾6年多了,可在賣房當初我們看到的樣板房和開發商的承諾與現在的房子完全不同。開發商欺騙消費者,至今沒有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說法,許多業主多次前往交涉,均無結果。 我們要求開發商:1、按合同規定裝修和完善配套設施。2、盡快通過國家驗收?3、如果不能通過國家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需要進行賠償。4、要求現在就結算一次違約金,以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另外,我無法傳真,是否有QQ或郵箱用于發送證據。 期盼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