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5月份在康達五金門市購買 水管、電管、電線,一共大約六千余元人民幣, 于2012年12月初連接太陽能的一跟熱水管漏水,將倆面墻體和地版不同程度的泡損,找到門市負責人 侍震,他安排水電工修理,墻壁攢開修理后依然沒用,抗震柱被損,其中的鋼筋斷開,于2013年2月24日我又找到門市負責人侍震,問他這事怎么處理,他竟然叫我去法院,說這事他也沒法管了,問他廠方電話他說沒有,問他代理商電話他也不給,后來我在網上找到廠家電話,打電話過去他們領導說2013年2月25日叫人過來處理,等到2013年2月27日人還沒來時,我又打電話去廠方,廠方領導說人已經來過,并且已經處理好了,可我這里就沒人來過,后來廠方領導又叫我等,于2013年3月2日廠方人才過來,過來后廠方代表只愿意出人工費,叫我找人修,至于房子受到的損傷不愿意賠償,人走后我打電話到廠方,廠方領導直接就說我這里不對、那里不對的,于2013年3月4日,我找門市負責人 侍震,他又說叫我上法院,說廠方只等法院傳票,作為一個普通的消費者在技術方面的知識是非常有限的,生產廠家和門市負責人利用一些模糊的言辭弄的我不知所措,從而一拖再拖,我深感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我請求消費者協會依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讓我早日擺脫這沒水的糟糕生活,并要求廠方賠償我的損失和修理好家里的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