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與南京百安居揚州工作室簽訂了住房裝修合同。同年9月開始裝修,合同裝修日期為90天,到12月底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揚州工作室以公司規定必須在合同期內(90天)完工,否則將扣發獎金為由要求我在工程完工書上簽字。我擔心后續工作得不到保證,不同意簽署。裝修隊長就威脅說如果不簽字將來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將得不到任何維護,同時揚州工作室負責人也保證,后續收尾工作將及時完成。出于對百安居大品牌的信任,我在完工書上簽字。過完春節后裝修隊長來過幾次查看工程情況卻沒有任何施工人員來做工程。進過幾個月的等待一直沒有人過來施工,2年來多次打過南京百安居工程部電話,也派過其他隊長來看情況卻沒有任何人過來施工。時間已經過去2年了,新房一直住不進去,心力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