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4月份跟長春我愛我家房屋中介公司簽了二手房購房合同,直到2012年4月份原房主才將鑰匙交給我們,我們到物業辦理電梯卡時候得知原房主拖欠多年物業費,我打電話給中介公司高蘭芳經理,她開始以我們自行交接為由拒絕,我去找其公司,其公司答應幫我們處理,可是到現在都未能處理。目前因為拖欠物業費,物業負責人不給我們充電梯費,我們住在16樓,已經很多個月繞行上樓,很不方便。給中介打過多次電話,也都沒有看到效果,就這樣一直拖延著。我擔心就這樣拖下去,時間長了,中介方面會賴賬不管。希望能借此要求中介公司盡快解決拖欠的物業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