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柏鄉縣藍岸明珠小區強制交房胡亂收費。我是2010年4月12買的該小區的房,合同規定2011年12月31日交房,至此以后杳無音訊,2013年3月5日打來電話說可以領鑰匙了,我們去了以后他們只給了我們一個寫有我們應該再交多少錢的小紙條,我要求他們讓我們看看相關部門的驗收合格報告時他們收沒有,我們要求去看看房時他們說必須交完錢才能去看。小紙條上的內容如下:房屋契稅3195,儲藏間契稅375,印花稅111,公共維修基金4448,交易費94,房屋登記費1260,天然氣初裝費3560,壁掛爐4800,太陽能1600,自來水初裝費200,裝修臨時用電費200,有線電視初裝100,垃圾清理費200,裝修押金1000,一年物業管理費875。晶我們詢問和觀察知道,小區電梯不同,電視臨時用電,小區內路面沒有硬化,還都是溝。太陽能為普通太陽能,安在高層樓上根本就不能用,想用熱水光放涼水就得很多水浪費,另外對其他收費存在疑問。而且他們說3月5日不論領鑰匙與否都將違約金計算到這天,而且計算違約金的天數時還出去兩年的假期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