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3月6日通過煙臺美南房產購置了一套二手房總價43.8萬,當時中介公司告訴我們除了房款總額之外,我們還要額外向中介公司支付除了正常的房款總額1%的中介費4380元,由于我要貸款30萬,中介還要收取 貸款額的1%的服務費。按照中介的要求我先交納了15000元的定金,然后今天讓我去交房子的首付款,等到付完款后,發現中介的收費明細中貸款服務費是貸款總額的2%,只一個貸款服務費就6000元,另外還加收了一個銀行評估擔保費抵押費2600元,這兩筆費用事先并沒有人對我詳細說明,我隨即與業務員聯系問她怎么回事,她告知我說因為我買的房子是區證,所以要收取2%的貸款服務費,可是區證所收的貸款服務費與市證不一樣的話,作為消費者我是有知情權的吧,可是當時業務人員并沒有加以說明,中介公司拿出我與她簽訂的合同讓我看,說服務費明明寫的是6000,當我看到那個合同,我一頭霧水,當時是簽過這么一個字,可是簽字的時候只有一個貸款類別按揭,貸款額是30萬元,并沒有這個6000元和2600元,我說你們這個是后添上去的,中介公司說白紙黑字你簽的字,你現在還有什么可說的,我感覺明顯的受了欺騙,后來我咨詢了相關人士對這個貸款服務費做了下了解,物價局規定二手房房屋買賣中介公司除了收取中介費之外,最高可收取100--300的貸款服務費, 現在一個貸款服務費就要收6000元,而且還必須由他們辦理貸款,這不是霸王條款是什么?我確實無法接受,而且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是單方合同,雖然我簽字了,但是合同只有他有,我并沒有,我簽完字后他在上面隨便加什么我就認什么嗎?我無法接受,老百姓買房本身壓力就很大了,這些中介亂收費,無形又給購房者增加了更大的壓力,上網搜索了一下,向我吃一樣虧的人不在少數,難道這種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就沒人管了嗎?幾千甚至上萬的貸款服務費中介公司究竟用到哪里去了?為什么付完了貸款服務費還要再繳納2600元的擔保費,貸款服務費究竟服務的是什么?竟然連個發票和服務明細都沒有,作為我們消費者難道就應該為這個糊涂賬買單嗎?看到網上好多和我類似經歷的人,我真的是非常氣憤,懇請相關部門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