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廣西賀州市匯豪國際城10棟、11棟、12棟、13棟的準業主們,我們從2010年開始,與廣西賀州市匯豪國際城的開發商廣西賀州市桂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房定向開發協議》,先后分三次共交了總房價50%的費用,相當于我們先借錢給開發商起房子。按照協議,匯豪開發商應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房給我們,逾期交房開發商要負違約責任:超過3個月以上要負違約責任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三。但是,無良的匯豪國際城開發商現在拿到房屋預售許可證,于2013年10月22日開始陸續通知我們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可是合同與原來的協議內容不符,交房時間延期到2015年底,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改成:逾期交房超過3個月以上要負違約責任是已交房款的萬分之一。而現在還沒到2013年12月31日,無良開發商在當初的協議中還不算違約。一旦我們現在簽了合同,就是我們同意交房日期延后,開發商不用負違約責任,前期簽訂的協議就成了一紙空文;可原來的協議上寫明:30天內拒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視為買方放棄購房權利。若我們30天內不簽,則認為我們放棄了購房。無良開發商就是利用這個空檔來忽悠我們。而且無良的開發商放言說我們不簽也得簽,要不你就去告我們啊!暗示我們要告也告不贏,露出一副丑惡的嘴臉來。這種無良開發商沒有任何誠信可言,這與我們賀州精神中“重誠厚德”的誠信精神相背離。作為平民百姓我們,是眼睜睜的盼著早日交房能有自己的房子。我們也知道,現在的進度今年底是無法交房,但作為開發商應拿出自己的誠意來,承擔當初協議購房中協定的違約責任,而不是以強權來壓我們。我們也想通過法律來維權,可是賀州市的律師行不是匯豪國際城的顧問就是不敢和這種強權對抗。我們找了很多律師都不愿替我們打官司,有冤無處伸。之前匯豪1#、7#、8#、9#樓的業主們都聯合起來跟他們打官司,幾乎每棟樓都違約。賀州市的房地產開發市場的管理非;靵y,官商勾結。在此,我們只有請消協為我們這些弱勢群體維權。 此致 敬禮! 賀州匯豪國際城10、11、12、13棟的準業主們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