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工作人員您們好,今天我向您反映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開發商違約交房索賠問題,我是2012年8月買馨逸家園的房,交房時間是2013年9月30號,由于開放商的種種原因,把交房日期推遲到了2013年10月25日,可是交房的時候甲方根本沒有購房合同上所說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在《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上《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批準時間填寫也是空白,而且甲方告訴業主違約金就截止到2013年10月24日,到現在為止小區內的環境一片狼藉,工程到現在還沒有完工,造成我們進出很不方便,而且帶來很多不安全隱患,小區根本不具備交房的條件,當時是甲方為了減少違約金通知業主必須拿鑰匙。第一個問題的描述就是這樣,現在我向您問的問題是甲方的違約金應該截止到什么時候? 第二個問題就是房的質量問題和索賠,我2013年10月25日拿到鑰匙,當時交了14個月物業費和今年的取暖費,當時我急著想裝修,鵬發裝修公司建議自己看看墻體的空鼓有沒有,結果我檢查之后,發現墻體的外皮幾乎都是空鼓,而且用手反復抹墻體時墻體掉灰粉,根本沒法修補,然后找到甲方,當時甲方答應把墻體全部鏟掉重新抹,而且答應我十來天就完工,到現在為止墻體還沒有產完,在甲方修補的期間我的一切損失(物業費和取暖費)是不是應該由甲方承擔,我找到甲方問起賠償的問題根本不給我答復,只是說給我修房,現在我想問您的問題是以上的問題是甲方造成的,在甲方修房期間我一切的損失是不是應該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三個問題是《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上免費維修的第6項是管道堵塞,保修期至2013年12月25日,向以上情況所說,到12月25日我不可能搬進住宅,還沒有投入使用,怎能知道管道賭不賭啊,這是不是霸文條款,合不合理? 希望您維護我的權益,幫幫忙,盡快幫我解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