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華北路210號樓上的租戶,租房子的時候,房主說了,電梯費我們自己交,當時說的標準是按人頭算,每人每月4元,我們小兩口在這里住了一年,但是一直沒有人來收費,打電話詢問了一下房主魏姐,魏姐說一年一交,遂安心等待,這事也就這么過去了。本周六下樓,終于有人在一樓樓梯口設了一個辦公桌,說是收電梯費的,本來帶足了一百元,去樓梯口繳費的,但是到了那里發現好多人在那里爭吵,詢問情況才知道,以后電梯要刷卡才能上樓,本來也沒什么的,但是突然之間繳費的人說一個月每個人要交12元,要交2012年和2013年的費用,這才知道2012年的電梯費也沒有交過,這個暫且不說,單就每個月12元的電梯費也跟之前的4元相差老多,下面好多人給物價局打電話,物價局說這屬于亂收費,要憑發票去物價局投訴,所以下面好多人要求開發票才交錢,但是下面的人說沒發票,不交錢就沒法上樓,這樣的話,發票是開不了了,只能是不了了之了,但是我老婆今年剛剛懷孕,萬一碰上個突發情況,上下樓不及時,那可就造了大孽了,再說最近兩天坐電梯確實不方便,進電梯,電梯根本不走,但是我們住戶要求交足前期兩年的每人96元,他們又不收,非得按照每個月12元去計算,所以好多人都在那里強撐著不交要討個說法,到現在是發票也沒開出來一張,朋友來了也不能通過電梯正常的來家,必須要下樓去接,給住家的衣食住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唉,想想只能忍了,周一去交足了錢,先辦個卡能正常的上下樓再說,再想想,又不能助長了這類人的不正之風,所以,交錢歸交錢,還是要投訴一下,他們是不開發票的,物價局過來過人,但是都讓他們的暗哨給提前通知了,他們也提早撤了,最終也是不了了之。所以只能通過媒體和315之類的投訴說明問題才能得到正常解決,希望能有人深入了解一下情況,給住戶一個滿意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