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們在津南區天山水榭花都購得一處房產,合同簽訂2013年10月31日交房,天山物業通知我們于2013年11月1日收房;2013-11-01收房時發現,收房流程不對,交房的流程是先交物業費、水電費、采暖費等一系列費用之后才能拿鑰匙驗房,并且采暖費要先按建筑面積收取,可當我們要求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和《準入證》時,工作人員表示只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其它證件還在辦理之中。然后我們就要求驗房后簽字交費,當進入房內發現戶型和我們當初買的時候銷售人員宣傳的彩頁戶型不一樣(后來我們聯系了一下,發現73#-76#樓的1至28樓的01戶型共計112戶的戶型布局全錯),我們拿購房時戶型圖給接待驗房的人看;他們竟然讓自己改過來,而且表示如果他們給我一家改的話,其他業主的戶型也都得改過來,不可能給改過來,不收房就別收房,簡直就是耍無賴,找他們幾次不給解決問題。 電視臺的記者來采訪,以新聞的形式施加壓力也無濟于事。 實在沒有辦法了,請幫助聯系相關部門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