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是2008年入住的東方萬達城小區,同時在1號車庫購買花了8.5萬元購買了車位。物業管理費每年900多元,我們都是按時繳納的,但是車庫管理一直有問題,夏天常年漏水,車庫地面積水常年散發惡臭味道,積水深磨過腳面,打電話與物業聯系,物業人員說不歸他們管理,只在樓梯口處給擺了幾個磚頭應付了事。因此,冬天地下車位常年大門敞開通風,根本沒有溫度,所以,物業也根本沒提過交供熱費的事。今年忽然告訴我們說要將進小區門和車庫門分別更換成新藍牙卡,辦理新卡的前提條件是必須把從買車庫到今年為止的供熱費全部繳納齊全,否則不給開卡,小區車主無法進入小區以及地下車庫!我覺得,車位是我們花錢買的,如果我們不繳納物業相關費用,物業有權不讓我們享受相關待遇,但是無權禁止我們使用自己的財產!分別與東方萬達城開發商與金鴻物業經理進行溝通,對方言辭堅決,不繳納供熱費,就是不讓進小區,不讓下車庫。 小區門外周圍停放的業主車常遇到丟胎、扎胎、劃車相關事情,很多業主都懷疑都是開發商與物業所為。 小區收物業費,雙重標準,有按1.2元收取的有按1元收取的。甚至還有被免費的。這樣不公平的待遇讓很多業主很氣憤的同時又很苦惱,有人找到業主委員會的人反映,結果發現業主委員會的人很多都被免小區物業費,車庫物業費,而且有好多進出門卡都是可以隨便復制,所以導致我們現在很多業主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席主席最近為百姓做了很多大好事,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也日趨嚴重化。希望這件事能夠得到國家的重視!我們迫切的希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