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戶主與東方盛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定合同,合同期從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4月1日止,每半年付款19800元(每月3300元)。按照合同東方盛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應該于2014年10月1日付給戶主19800元,但直到目前戶主都沒有收到這筆款項。
2013年3月23日戶主與東方盛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定合同,合同期從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4月1日止,每半年付款19800元(每月3300元)。按照合同東方盛景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應該于2014年10月1日付給戶主19800元,但直到目前戶主都沒有收到這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