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0月27日公積金貨款購買了位于重慶沙坪壩區大學城的旭陽臺北城一梯一戶的期房.面積是套內37.29平米.當時開發商宣傳為電梯直接入戶,有7平米的入戶會客廳。紅線圖顯示還有陽臺一個。面對7989.51元每平米(超當時附近樓盤高近2000元每平米)的單價,我為這獨特的品質、大贈送的宣傳、較合理的結構所吸引,不加遲疑地交了預付金。 結果呢?第一,7平方入戶會客廳現實為消防通道,且有水管井,通風口,報警器,與安全樓梯相連,與另一戶業主相通。無一梯一戶豪華私密價值體現,為虛假宣傳;第二,沒有陽臺。這與合同紅線圖不符,而且從第一次看沙盤到后面簽合同,銷售人員從末提及因樓層不同而結構有變化(樣板房是大陽臺,紅線圖是小陽臺,當時已被隱瞞誘導簽了合同,本來想不要,可銷售方不同意)。可是現實是小陽臺都沒有。為什么不告訴我們?為什么紅線圖上有陽臺而實際沒有?我連購房的選擇權都沒用上。第三,房價太高,與實際品質嚴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