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底購置金輝地產福州金輝楓尚樓盤19號樓。 購買時,銷售人員告知在13年10月能夠交房。后在簽約時字面上顯示交房時間為14年10月,對此我們提出異議,銷售表示他們都是提前交房的,13年10月肯定能交。(19號樓所有業主可以作證) 13年10月后,房子已經完工但一直沒有交房,因為我們比較著急裝修,向開發商申請提前交房,但開發商一直不予理會。后我們發現樓上已經有兩戶已經開始裝修,就開始與開發商據理力爭,后開發商于13年12月讓我們填寫了提前交房申請。之后我多次催促開發商提前辦理相關手續,一直給到我們的都是“很快”、“下周就能搞定”之類的答復 一直到元宵節后,再次聯系銷售,被告知負責我們的銷售已經離職,再次致電開發商詢問交房事宜(0591-83050333),并提出因為之前的銷售離職是否有其他的人員能夠為我們提供服務?結果連續兩天答復“馬上答復您”后杳無音信!請其主管聯系,該主管根本無視我們。 在此,我想質問金輝地產: 1、為什么我們花了一樣的錢,買了同一棟房子,別人的房子都已經裝修完了,我的提前交房手續做了整整兩個月還沒有做完? 2、你們是否把房子賣了就可以對我們肆意欺凌,不聞不問?這就是你們金輝的服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