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整個事件過程: 尊敬的大自然家居(中國)有限公司領導: 你們好!我家于13年6月安裝了貴司的復合地板(全新裝修),一直地板使用正常,無任何問題,14年4月中旬貴司做了一護理后,到4月27號發現地板大面積起泡,十分嚴重,28號有打電話給你們客戶,得到的回復是我們使用不當造成的,后來有到購買店---南山區后海樂安居大自然門店反應情況,并且送去拍攝的圖片,當時門市經理關先生說他周一去開會反應情況,后面我們打電話詢問情況,貴司給的回復是,大自然地板不存在質量問題,是我們使用不當造成,并且說護理時師傅沒有告訴你們地板一定要使用精油擦拭么?關于這個回復我們很疑惑,誰家擦地用精油,并且,地板在護理后有什么注意事項,師傅也沒有跟我們勾通,必竟師傅在這方面是專業人士,我們是非專業的,之后再去店里交涉事情,店里主管關經理愛理不理,我們在店里待一會,最后實在沒辦法,他答應派人去看下情況,后來安裝地板的師傅去了我家,拍了幾張照片帶回去,貴司給我們電話回復還是維持原來的說法,我們使用不當,我就想不通,單憑一張照片就能火眼金睛看出誰的問題,我真是很佩服你們做事方式及處理能力,之后我們再去店里理論,關經理說另外再安排售后的郭經理去檢測,當時所謂的售后郭經理,跟樂安居的領導魯先生一起去了我們家,他拿出一個儀器進行了簡單的測試,說什么水分過高,最后他給出的結論是,使用不當造成的起泡,與大自然無關,他給出了兩個方案,方案一,把所有起泡的板換了,費用各出一半。方案二,如果不接受方案一,那大自然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當時態度十分囂張,說我們都是年輕人,做人不能太過了,適可而止,說他只是代表公司,后面大致意思是(給你們臺階下,見好就收),所以我很不理解這種處事方式,五月二號我又去店里,跟他們理論,郭經理態度依然,并且想讓樂安居保安將我們轟出去(我太太身孕6個月左右)后面威脅我們說,要報警,要去法院告我們,原因是我們在店里影響營業,我們去店里論理,沒吵也沒有鬧,更沒有打砸,后面郭經理說他有關系,他報了110 ,警察把我們帶去粵海派出所了進行調解,民警說這是消費糾紛,他們也管不了,讓我們去找第一現場幫忙,最后不了了之, 如果你們真是所謂的大企業,大品牌,希望你們有個大企業的樣子,或許只是因為企業里有某個影響不好的人存在,給你們帶來負面影響,這個事情我們已經報了第一現場,5月3號過來暗訪過了,當時郭經理的對話(強盜邏輯),下一步我們只能求助315。我們作為小老百姓,無門無助,希望貴司是良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