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邯鄲-桃源山莊(鏡湖名城),違規收取雙氣初裝費(燃氣3545元/戶,暖氣80/平方米),很明顯違反了2005年10月13日 邯政[2005]76號文件(見附件1)和“邯鄲市物價局關于規范燃氣管網工程建設費的通知”的規定,業主們多次反映問題至市相關部門,但至今沒有回應。 (2)開發商法人是物業法人的“親爸爸”,允許這種“近親繁殖”嗎?但關鍵是物業收取高額的物業費還不作為!2013年底強賣車位引起小區業主反抗!當地南堡派出所來了說這些問題不歸他們管。目前矛盾暫時擱置,但是隨時有可能被激發,誰來管??非得矛盾激化有人傷亡才能引起有關部門關注? (3)2011年至今房產證還沒辦下來?這房子是大產權嗎?“我們的房產證哪去了?”沒有房產證是不是就無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無法通過競標招聘合格的物業??業主是小區的主人還是開發商是小區的主人? (4)85-504自2011年底入住三年了,第一年冬季衛生間小臥室漏水,來年春天施工方修了樓上,我家沒人管了,暫且原諒他們吧!第二年冬季,所有房間都出現大面積漏水,且漏水更厲害了,n次找尋又是一推二推,來年又只修了樓上!2013年冬天到現在漏水一直進行中,年前反映問題到了物業、市長熱線、當地派出所,年后有發帖到相關網站,均沒有人管!!只有起訴嗎?起訴能行嗎?其他維權途徑走不通嗎?普通人遇到問題咋就這么難,經一事對社會認識深一步!正能量何在?有錢可以蒙蔽住某些當權者的眼睛和良心?有錢可以證件不全大張旗鼓售樓,尤其是售劣質樓?我真是上學上傻了,書本上教我們普通人要“做事先做人”,教我們要“學會忍耐,學會原諒別人的錯誤”,現在才開始懷疑,對于某些人普通人的一再原諒是他們一而再再而三為非作歹的基礎,普通人的做好人做老實人是他們欺負的前提,難道書本上知識和現實有這么遠的差距??會會那么多,人大代表那么多,誰才是真正為老百姓服務的?? (5)窗戶漏水,自來水管水壓小或者是因為室內水管管路有質量問題,自來水水流很小,報修也沒人管。 (6)放洗衣機的生活陽臺,不做防水,設計存在嚴重缺陷! (7)其他產品有三包,房子這么大件有三包嗎?這種質量的房子如何有效維權?或者補償、維修,或者干脆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