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購買濟南永達房地產公司的景秀苑房產,合同明確寫明70年產權,并在銀行辦理了還貸銀行卡。之后多次催促房地產商辦理房產證,均以“快了,馬上,再等等”等回復應付。銀行也表示,此說法是可靠的。 2011年,永達房地產商聯合劉村村民對我們進行了騷擾和強行停電,并發生了業主堵塞經十路等事件,媒體進行了曝光,槐蔭區政府出面進行了協調,取得了暫時性的效果。但之后的2年,永達公司不斷的進行騷擾和威脅,并進行了2戶2戶停電的游擊戰術。2014年年前,我家也被進行了強行停電。 我們與永達公司進行了協商,永達公司給予的供電條件如下: 1:房款按照原合同進行,并不再提供房產證。 2:合同不再進行重新撰寫,所交付的款項沒有任何發票,只出具三聯收據單 3:并表示他們不害怕我們維權,市政府等機關對其沒有辦法,他們只想索要房款 本月我們有通過合理的渠道濟南12345進行反映,但直到現在還是沒有電。3.15維權的記者也進行了報道,有鄰居告訴父母說,如果讓永達房地產知道了,將會進行砸門等惡性的報復,現在我父母都已經不敢在家居住,我不知道永達房地產公司的背景是怎么樣,怎么可以做到這一切。在我們這樣一個的法制社會,還能出現這樣的事件。 網上所有登記的關于濟南景秀苑的信息,皆為70年產權,在當今房地產市場火熱的大環境下,我懷疑永達房地產公司涉嫌合同欺詐,希望將合同廢除,并用一切手段逼迫業主交出房產,我對我所寫的一切負責,可以調查,可以暗訪,可以看看我們都生活在什么樣的環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