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編號:493892012529340 我叫袁**,我的電話13992317***.2013年12月25日我在淘寶購買了一臺浴霸。 浴霸鏈接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10.3.w4002-5035448296.54.9gQdt5&id=17022922738。我的購買總價106元。收到貨物后,我拆開包裝后,浴霸上沒有任何的廠家標識,電話,廠址,合格證,說明書,售后維修電話之類的。而且一個大燈和一個小燈,還有一個燈座是壞的,確認包裝完整,不是快遞搞壞的,我發現問題了立刻拍照傳給了店主,店主承認是他母親發貨沒檢查,店主一會說是退款,一會又說讓我退貨,遲遲不確定解決方案。后來我投訴到了淘寶,因為我投訴的是三無產品,淘寶說他們全網都沒有三無產品,為了維護淘寶沒有三無產品的臉面和尊嚴。淘寶也是遲遲不解決,所以我二三十次電話和淘寶溝通,最后淘寶一個叫貞一客服說他們聯系不到店主,其實店主正在網上和我說話,我把我和店主聊天的內容和時間發給了淘寶客服,淘寶客服貞一很強硬的說他們沒辦法要求店主給我補發燈泡燈座,而且因為燈泡燈座我收到了是壞的,他們只給我退款三十元。要么就直接關閉交易打款給賣家了,我沒辦法,只能接受了三十元。而且淘寶的結論是買家也就是我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我電話都打了二三十次,每次電話都有錄音的,而且淘寶客服貞一還不允許我差評賣家,直接屏蔽了我的評價,請問這是侵犯我的合法權益嗎?淘寶既然這樣,何必弄個評價系統呢!現在三無的產品還在繼續銷售。我的訴求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賠償我的損失,而且淘寶客服貞一必須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