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受害者一共有7個人,涉及金額將近15萬元(本人付款金額10000元),我們都是在佛山市禪城區東方廣場4樓顧家家居專賣店消費的,在顧家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在顧家門店給了全款,顧家經銷商(尚夢家居)給了我們收據。 2.現在我們要求送貨,結果顧家家居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經銷商跑路了,已經有兩個月聯系不上,沒有辦法發貨或者退錢。我們投訴到顧家總部客服,顧家反饋說這是我們與經銷商之間的交易,他們顧家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讓我們幾個受害者去找經銷商。 3.我們咨詢過12348法律援助熱線,律師說顧家集團提供了品牌和門店給經銷商,我們是在顧家專賣店內購買的商品,顧家家居應該承擔連帶責任,由顧家公司賠償損失。我們手上都保留了刷卡時的收據和憑證,顧家門店的銷售人員都沒有變,可以作為證據。 4.訴求:我的訴求是顧家家居退回我所支付的10000元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