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月,購買位于川沙妙川路800弄陽光城愉景灣82號2004室的房屋,并于同年7月辦理交房手續。交房當月,發現我家客廳及主次臥墻壁出現大面積裂縫,當時物業派人維修, 第一次修完裂縫不到兩個月,發現墻壁又重新大面積開裂,并且裂縫較前一次更為密集和明顯,于是又進行第二次維修,第二次維修之后發現墻壁并沒有砌平,有明顯凹凸的痕跡。2017年6月,房屋墻壁出現第三次大面積明顯裂縫,裂縫數量與長度較前兩次更為嚴重,報修后陽光城愉景灣房修仍然堅持按照原方案局部鏟開進行修補,并且這次不敢保證維修之后是否會再次出現裂縫。由于前兩次的修補再開裂,讓我們對房屋主體結構及房修指定施工隊的施工水平產生了嚴重懷疑,并且維修期間施工隊人員魚龍混雜,施工工藝良莠不齊,工作態度也不認真,施工期間對我家家具電器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壞,所以此次我們要求陽光城愉景灣房修停止無休止的返工,由我們自己找可以信賴的第三方來對我房屋內所有墻面進行維修,所有費用由陽光城愉景灣承擔。并賠償我們維修期間的一切損失。一晃兩年過去了,陽光城物業的態度始終是不理會,不解決,懇請政府領導幫助我們討回應有賠償!還我們一個質量合格、居住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