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女士在投訴通平臺稱:我們是江蘇省鹽城中南摩爾公寓業主,業主有1000多戶,去年受中南世紀城欺詐宣傳,購買了他們公寓,面積大多在27-45平方不等,通知今年12月20日拿房,在這期間,業主發現了嚴重的違規問題。賣房時跟我們說是公寓,可以居住出租等,現在發現房產產權實際為辦公性質, 國家政策已明確規定辦公性質房產是不可以居住的,這直接導致了1000多業主購買的當時所購買的“公寓“,價格高除外,造成以后無法出租,或者無法個人居住等問題, 和投資損失等,畢竟都是大家老百姓的血汗錢。 我們業主也都看到南京中南也有和我們同樣的問題,我們看到新聞南京已經處理了,并且給業主們進行退房和賠償處理。 然后2019年12月26日我們業主集體到信訪局,區領導回復我們:“法無禁止即可為”這一點就回答了辦公能不能居住問題。鹽城沒有哪條法律條律寫了辦公公寓不能居住。大城市(南京、上海等)那個是城市(城市立法)條律,不是國家法律,不能作為鹽城地級市的法律執行。 可是我們知道很多一線城市都已經開始整改非住宅類建筑管理了!網上查詢南京,上海,等等都是從今年開始整頓了,我們不想買一個定時炸彈在手上! 2019年12月27日我們發現鹽城已經開始整頓了,開始逐步嚴禁辦公樓人員居住,夜晚睡覺等問題(查看附件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