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元旦在沈陽太原街國美店購買了一臺HTCs510b傾心湖水藍顏色的手機,當時購買價格是3700元,并且當時在國美保了該手機的膜300元,由于沈陽的HTC客服在太原街中興6樓,所以當今年9月初,我發現我的手機反應速度很慢,關機后開不了機后,便立刻拿到了中心HTC客服。
由于我是自己關機沒有再打開,并且確定絕對不是人為因素,所以拿到HTC客服后,當客服告知沒什么大問題,放在這里維修吧,我就放心的將我的手機留在了那里,第二天打電話詢問,說沒有修完,問有沒有什么大問題,說沒什么事,當第三天打電話的時候客服就說我的手機是進液問題,屬于人為,所以不在保修范圍內。
我當時就據理力爭,并且采取了法律投訴的手段進行維權,后來HTC客服自知理虧,和HTC總公司聯系后同意免費修理我的手機,說會把我的主板全部換掉,當時覺得既然給維修了也就算了,沒有在意他們的各種說辭,今年九月末,htc客服打來電話說我的手機修好了。但是當時我想讓他們再幫我好好檢查一下,就告訴客服說我現在不去取,希望他能幫我把手機好好檢查并且再維修,不想以后再麻煩了等等。
今年十月二日上午給HTC客服打了電話,他們說維修好了一切都檢查好了,于是當天下午兩點多,我到中興6樓htc客服去取手機,拿到手機后發現手機殼子上面有一個特別大的縫,外觀嚴重破壞,屏幕顯示有色差,打電話試了一下發現聲音特別小,根本聽不清。而且打了一個電話,電池電量就顯示不足,我就拿回去給工程師看,詢問怎么回事,誰料這個時候電話竟然又自動開機重啟。客服工程師說我只能放在那里繼續維修。我因為上一次維修已經一個月了,手機修成這個樣子然后還讓我繼續維修,這意思就是我手機得了絕癥。那我覺得HTC質量差到客服都修不好了,那我要通過法律的手段要求HTC退款并且賠償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