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12月份購買的夏新大V手機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撥打客服電話要我寄到鄭州維修,而且郵費由我承擔,寄過去后接到鄭州維修站電話被告知不能保修,要求付費維修,說我私自拆機維修過,理由是在USB接口處發現一個小紙片,但是我沒有拆機,我塞紙片進去是因為USB接口設計缺陷導致前后活動,塞了紙片勉強能固定一下,再說機器的封條都是完好的,維修站對封條完好也不否認,但是堅持不給保修,我投訴到夏新客服后第二天就收到了給我寄回來的手機,開機一試發現USB接口正常了,但是聽筒卻沒有聲音了,從手機外觀看USB接口跟聽筒挨在一起,估計是修usb時把聽筒弄壞了。再次打客服電話,客服態度很強硬,說一切以他們維修站的鑒定為準,我再打電話到維修站,維修站說我的手機不能享受保修,他們不管,理由還是我私自拆機過,而且他們修了USB之后就沒有再給我的手機貼上保修貼,我寄過去的時候保修貼是完好的,回來沒有了保修貼,我花了20元的郵費,得到的服務是聽筒被修壞,而且還被告知以后不給保修了。這樣的企業太沒有誠信了,請315還我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