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我在蘋果授權店購買了一部白色IPhone4,序列號為:DX3JTSRLDPMW由于當時沒有剪卡,所以等到1月26日的時候才打第一次使用,發現通話時聽筒沒有聲音,經與客服聯系,他們讓我去售后做檢測,當地的售后經過檢測確定非人為因素造成,所以同意更換一部新手機,并聲稱正好有貨等蘋果郵件批復后馬上可以調換,等到下午售后打來電話告知郵件已經批復,我馬上趕到售后,他們拿出一部盒子是封好的機子,而且當著我的面給我激活,新機序列號為DX6JLH7RDPMW,激活后經過我仔細檢查發現邊角有磨損痕跡,而且旁邊金屬地方有個明顯的指紋,于是我拒絕簽收,他們檢查后同意再給我更換一部新手機,但是需要等5-7天。回家后我在蘋果官網查詢到給我更換新手機的激活時間為2013年1月20日。于是我致電蘋果客服,要求給解釋,第一個客服給出的解釋是她查詢到的激活時間是2013年1月26日,邊角磨損屬正常。第二個客服給出的解釋是她查詢到的激活時間為1月26日,我查詢到是20號是因為系統還未更新,邊角磨損是因為在運輸途中磕碰所致,很難避免。我致電第三個客服時先讓他給我查詢激活時間并未告訴他我26號調換手機的事,他查詢到的激活時間是2013年1月20日。然后我說需要給我解釋,他竟然說又不是我給你的舊手機。讓我自己去跟售后協商。 請問蘋果公司,我買了一部新手機還未使用就出現問題,更換時又給換了一部舊手機,我對這些問題已經很氣憤,而你們不但不認真檢查自己的問題反而對消費者各種欺騙,三個客服三種解釋,店大欺客,請有關部門好好管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