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0日,經中國電信東莞市塘廈鎮分公司客戶經理游說,在個搞活動期間本人以1999元購得HTC T328D手機一臺,其后該手機從11月開始偶爾黑屏,因本人有多臺電話和號碼,此機不算主用手機,而且深知時好時壞拿去檢修也可能白費時間,所以一直等到2013年1月黑屏只有拆電池重啟才能恢復時才送修.當時1月28日,年十七,我到電信維修點時,接待的電信客戶經理說可能年前無法修好,反正無法使用我也就算了,機器接機人員驗收后無發現機器存在問題。 3月1日電信的客戶經理來電說我的機器有刮花,算人為損壞不保修.我據理力爭說我機器很好后,該客戶經理也承認我機器不應該算刮花,他也曾跟市HTC維修點理論,但無效果。這還是其中之一,問題是現在物流發達,貨物跨市都能一天運到,我今天3月6日下午5點多到東莞電信塘廈鎮的電信分公司領回我的電話準備向315投訴,竟然說還沒送回來,不是想把我拖到315后吧,一個目測都可以說不保修的電話,竟然還扣押了我近40天,而且還不確定什么時候能退回我手機,這樣不要說不保修,保多兩次不用修都過一年保修期了。嚴重鄙視HTC的處理方法。 (備注:此機網上已經嚴重反映設計問題導致黑屏,且相關維權qq群已過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