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辦理了小靈通號碼0392314*****,并一直使用至今,在從2012年10月份開始,小靈通開始無信號,不能正常使用,多次投訴到10010、10015得到的答復都是無法解決,至今小靈通都無法正常使用已經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活和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一章第五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第二章第三十條電信資源使用者依法取得電信網碼號資源后,主導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和其他有關單位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配合電信資源使用者實現其電信網碼號資源的功能。 希望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維護!本人保證以上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如因內容不實所引發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均由我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