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手機t328d于2012年8月3日購買,在2013年7月26日正常使用中突然無故黑屏,后送上海閔行區七莘路2897號售后維修,該售后點直接給出的說法是無任何理由讓我換屏幕,需要自費400多元換屏幕,本人感覺莫名其妙,手機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非人為損壞無故黑屏,而且在保修期內為什么需要自費維修,于是撥打了htc的400客服電話,很快htc廠家有人員回復說叫我去漕溪北路客服中心再進行維修,之后本人又去了漕溪北路售后服務處,結果漕溪北路的售后給出的答案更是叫人哭笑不得,他們說我的手機是在使用的過程中有擠壓導致屏幕黑屏,無語了,去漕溪北路辦理的時候已經是8月1號了,也就是說還有2天就過保修期了,歸根結底,他們htc也就是看到快過保修期了,不想保修就罷了,找出這么多理由干什么,想到如此,我就直接把手機給了客服中心,說了句,手機你們自己留著慢慢研究到底是你們的手機本身自量就有問題,還是我在使用手機的過程中擠壓了手機,我還真不知道手機能怎么樣個擠壓法,又不是一張紙,于是就把手機放在了售后,直到如今過去了2個禮拜,手機一直放在售后,沒有任何htc廠家的回復,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準備把我的手機就永久的存放在他們售后做標本還是干什么,對于此種售后的服務態度,真讓人寒心,基本無視國家的“三包”法和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望有關部門能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