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0月22日在鹽城市浩盛通訊器材有限公司購買了一部摩托羅拉XT882手機,一直是自己使用,今年8月初出現G網無信號的故障,于是在2013年8月24號去鹽城的摩托羅拉手機特約維修站檢查維修,服務人員告知是主板故障,需更換主板,因為還未超出保修期,就和服務人員預約主板到貨時通知我。8月29號,維修站通知主板到貨,叫我去更換主板,于是29號中午我去維修站維修手機,服務人員把手機拿進工作間拆機,幾分鐘后告訴我說,我的手機主板已維修過,屏蔽罩變形,有維修過的痕跡,不能保修!我新買的手機,第一次去維修站維修,竟被告知是維修過的手機!于是我立即到鹽城市浩盛通訊器材有限公司理論,店家老板娘袁文蘭不承認她們賣的是維修過的二手機,說是維修站搗鬼;于是9月3號我約了店家老板娘袁文蘭一起去維修站三面對質,當維修人員把拆下的主板放在老板娘面前告訴她什么地方有維修痕跡的時候,老板娘狡辯說不知道什么情況!我問他如何解決問題時,她提出要我自己出一百多元錢更換主板!!!天下有這樣的道理嗎?把二手機當新手機賣給用戶,在保修期內還要用戶自己出錢維修手機!!!有沒有這樣的道理!當時我要求她更換廠家的原版主板,她沒有同意,現在我要求賣家退貨退款,并雙倍賠償!希望質量萬里行能幫消費者維權!跪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