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2月份我申請辦理了電信寬帶業務,電信說目前浦東川沙地區只能辦理199元/月的套餐,并免費送手機一部,每月免費撥打電話N分鐘及上網流量NM。最終確認每月199元費用后我辦理了此業務。 2,從業務辦理成功后,考慮到手機免費贈送的,我可用可不用就一直放家里沒有使用過,但是每月賬單金額需要224元,我打電信電話10000號,回饋說手機不用需要付費用25元/月。 3,我的業務是預付費業務,就是說我交了錢才有寬帶服務的,但是2013年11月份的賬單費用居然高達230.7元,我打10000號詢問,回答我說9月份我有賬單付費晚了,需要違約金6元多。 4,電信這種捆綁式銷售且“免費”送手機,然后再以免費送的不用就要多收錢,另外預付費業務晚一點繳費就算違約金,這兩項太沒有道德和企業操守。 5,嚴重欺騙了消費者,現我希望通過315曝光電信股份,希望早日給消費者一個公平的結果,也希望這種無恥的行為不要繼續破壞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