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2月3日安裝北京藍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藍通寬帶”業務,選用其公司“10”包年業務,繳納費用總額為人民幣1680.00元整,開通服務后迄今兩個月,該公司提供服務從未穩定過,中間時常斷網,且網速緩慢的時候連100KB都達不到。 每次與該公司客服(僅一部電話,堪稱熱線,兩小時都打不進去)反映情況,該公司客服人員均以“設備檢修”等借口敷衍,頻繁找幾次后,網絡速度能改觀一段時間,但最長不超過2天又重蹈覆轍。 該公司的做法,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感情和合法權益,且其帶寬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帶寬標準的做法,已經構成了嚴重違背合同,該公司的利用實際服務遠低于約定服務的方式,要求退款后直接回復”公司不退款,別給我們打電話了,服務態度惡略“,請求消協根據實際調查情況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