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2月15日魅族寧波萬達廣場專賣店購買魅族牌MX3型號智能手機一臺,當天到家就出現了手機無操作死機現象5次2-3小時一次;通過互聯網搜索得知造成該機死機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新買手機系統不穩定引起(官方叫做“睡死”),并且根據官方建議將手機系統進行升級,于是我便按照要求將手機升級到了最新的3.4.1系統;結果2014年2月16日晚9點該機又出現“睡死”的現象。由于問題無法自行解決,并且嚴重影響到了手機通訊的正常使用,故當晚9點30分來到魅族寧波萬達廣場專賣店(該店營業時間到晚上10點)進行退換貨求助;根據國家手機“三包”條例的7天退換貨規定我出具了“睡死”故障手機要求商家進行退換貨服務;但是商家已不在現場死機為理由拒絕退換貨,并且說明死機不在國家三包法內,要我改日再進行協商。到家后我發現該商家開具我的并不是國家統一發票,而是一張簡單的銷售憑證。我認為事情有嚴重的欺詐性質,并懷疑商家出售問題手機給消費者,還違反國家行業規定沒有開具任何有效發票。在即將到來的3.15之際,我希望消費者協會能夠保護消費基本合法權益,讓手機三包不再是白紙一張。